根据2022年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本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规向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提供土地储备融资、转嫁成本等问题,被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230万元,直接责任人金小红被处以行政警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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