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原有集团授信20000万元,其中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授信2000万元、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授信18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2023年3月29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同意维持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20000万元,其中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授信2000万元、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授信18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企业资金需求可给予存量贷款归还后续贷,或采用“转贷通”等方式给予转贷,担保方式保持不变。
因归还贷款需要,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8000万元,2023年4月12日,本行与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笔,金额分别为12000万元、6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该关联方贷款余额180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3%。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俭勇,本行董事,公司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注册资金2693.6777万元,由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成立。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2日,主营新能源技术、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及服务等。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企业。
三、定价政策
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交易为收旧贷新贷款2笔,金额分别为12000万元、6000万元,贷款余额180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83%。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2023年3月29日,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信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2023年3月29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批准。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授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