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原有授信7.942亿元,具体为:抵押授信19420万元、保证授信28000万元、信用授信2000万元、物业贷抵押授信30000万元(用信不超过27600万元)。
本次授信后,本行与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942亿元,授信期限至2026年3月28日止。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兆新,公司位于义乌市诚信大道628号,注册资本32628.8554万元,其中: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资29992.6572万元,占比91.9207%,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出资2636.1982万元,占比8.0793%。主要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等。其控股股东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7780.0516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5%。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与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总额7.942亿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043902.25万元的7.61%。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于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