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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人民币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的公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2-21 16:30:43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件精神,我行将于2019年2月25日启用《人民币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协议明确了银行与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包括:

(一)银行与开户申请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变更及撤销的情形、方式、时限。

(三)银行控制账户交易措施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四)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如果您对账户管理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96596、4008896596或向开户行垂询。

感谢您对义乌农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币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义乌农商银行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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