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或司法拍卖等情形披露如下:
2019年3月11日,本行法人股东义乌市中意制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制笔”)因对外担保问题涉诉,其所持本行股份2823612股(持股比例为0.19%)被义乌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期限为2019.03.11-2021.03.10。其中,中意制笔所持本行股份2260000股已于2018年2月11日对外出质,质押期限:2018.02.11-2019.02.10,质押融资金额300万元,质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2019年8月14日,中意制笔所持本行股份2823612股在淘宝网被司法拍卖,买受人为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行第七大法人股东,受让后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行股份比例将达到1.70%,与关联方合并计算后持有本行股份比例将达到1.72%。
特此公告。
义乌农商银行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