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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6-01-13 10:46:09  

根据2025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金罚决字〔2025〕11号),本行因违规返利吸存、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审慎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150万元,直接责任人金卫俊、曹佳被处以行政警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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