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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6-07-23 15:52:23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李永军,注册资本10亿元,由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独资成立。公司主要经营:公路投资、建设与养护;轨道交通、铁路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物业管理等。

(二)义乌市交旅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葛健峰,注册资本36000万元,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成立。公司主要经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润滑油销售、汽油零售、批发、成品油零售等。

(三)义乌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宗云飞,注册资本66514万元,其中: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5.1721%、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占股24.8279%。企业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四)义乌市交旅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航,公司地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乾元路33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4%;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5%。主要经营: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等。

(五)义乌市蓝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义乌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梦颖,公司地址:义乌市稠江贝村路170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成立。公司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六)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朱志磊,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成立。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建筑材料销售等。

(七)义乌市新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朱志磊,公司地址: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占股100%,主要经营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等。

(八)义乌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王晨伟,公司地址:义乌市福田街道义东高速福田收费中心,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主要经营公路投资、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等。

(九)义乌市交旅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张正,公司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170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主要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等。

(十)义乌市交旅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许俊峰,公司地址: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占股100%,主要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等。

(十一)义乌市交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许俊峰,公司地址:义乌市江东街道大元村(宗泽路与东义路交叉口南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义乌市交旅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1%、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占股49%,主要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给予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7.781亿元,具体为:

(一)义乌市蓝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授信6100万元,其中:项目保证授信6100万元。(二)义乌市交旅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信用授信10000万元;(三)义乌市交旅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授信27660万元,其中:流贷保证授信10000万元;项目贷款抵押授信17660万元。(四)义乌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固贷抵押授信12750万元。(五)义乌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授信2900万元,其中:抵押授信2300万元、信用授信600万元。(六)义乌市交旅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授信4000万元。(七)义乌安弘交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授信4400万元。(八)义乌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保证授信3500万元。(九)义乌市交旅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证授信3500万元。(十)义乌市新远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保证授信3000万元。

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三、关联交易审查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由授信评审部上报,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批通过。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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