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因存量贷款归还后申请贷回,2022年4月20日,本行与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按当前LPR上浮200个基点,担保方式为保证。该笔贷款占我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98%,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环保设备技术开发等,法定代表人朱俭勇,注册地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注册资本2693.38万元,注册资本自2021年以来无变化。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持股本行5%的股东,系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贷款交易金额18000万元,占我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98%。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该笔交易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4月19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郭敏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